天龙集团(300063)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广东肇庆 二〇二六年一月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 和披露等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依据《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规定,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 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 人员。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 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董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