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300063)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肇庆 二〇二六年一月 0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投资决 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程序科学规范,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公司各专业部门及总经理办公会行使公司投资管理职能,负责公司 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未经公司事先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进 行投资。如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根据公司章程对对外投资事项的权限划 分,按对外投资的规模分别提交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再由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