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于团叶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 2023 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开拓国内市场需要而产生,交易 定价参考母公司销售至国内子公司产品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团叶 张诚 郑云瑞 2026 年 1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