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60084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独立财务顾问"或"独立财 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 科"、"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动力新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1 号)的核准(公司名称已于 2022 年 1 月由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