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600821) - 关于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之 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 es YUAN LAW OFFICES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l 嘉源 · 法律意见书 金开新能 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本所在进行法律审查时公司向本所作出了 如下保证:公司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 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有副本与正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 关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做出判断。 受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开新能")委托,北 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变更并 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