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更换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作为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指定田昕女士、夏静波先生为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且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成转股,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对此未尽事项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6-00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因夏静波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 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