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301167)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1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 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 公司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