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301167)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 年 1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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