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301167)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应当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026 年 1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