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艺集团控股(00565) - 执行董事辞任及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变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65) 執行董事辭任 及 上市規則項下之授權代表變更 執行董事辭任 錦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佈,陳錦艷 先生(「陳先生」)因專注於其他事務而辭任執行董事,由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起生效。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其近期獲悉陳先生涉及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作出不 獲履行的判決(「判決」),該判決支持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四環支行(「銀行」) 之主張,詳情載列如下。 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止期間,銀行(作為貸款人) 與鄭州暢科貿易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人)(「借款人」)就授出本金總額為人民幣 600,000,000元,為期一(1)年的貸款(「貸款」)訂立多份貸款協議(「該等貸款協議」)。 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陳先生(作為其中一名擔保人)與銀行(作為受擔保人) (「受擔保人」)簽訂《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