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0012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宏英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 1、在公司担任董事(含独立董事)的人员; 1、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初步确 定薪酬水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决定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后, 经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