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688478)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 考审阅机构; 4、聘请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5、由于标的公司存在境外子公司,上市公司聘请 L.A. Commercial Attorney, a Professional Law Corporation.美国律师,出具关于标的公司的美国子公司的法律 意见书。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 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 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 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