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伦(3004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管理、监督职 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惠伦晶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以及外部薪酬水平相符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及工作绩效表现相匹配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