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600502) - 安徽建工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2026年修订)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 (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 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给公司 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 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责 任追究有关的资料,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并获批后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 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负有职责和义务 的其他人员。 1 第二章 责任认定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