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00053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科学、积 极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积极回报股东,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利润分配 政策。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