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0005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SHUNNASHUNNA(SZ:000533)2026-01-26 10:46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行为,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和承担义务,促进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维护公司、股东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钠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是公司总经理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总经理人选应具备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一定 的本行业专业知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