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 务公司)开展存贷款和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 股东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其他成 员包括财管运行部、法律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 责组织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办公室设在财管运行部,由财管运行部负责人兼任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 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与国机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防范处置机构,一旦国机财务公司发生风险, 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贷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