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的说明 因此,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7 日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STYLISH TECH LIMITED、上海芯闪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颂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26 名交易对方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磐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