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000615)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 年修订)》《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