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规规定的要 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对相关事项出具 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 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 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传播、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 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泰凌微电 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其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