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600715)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以下合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 员应当占提名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 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委 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1 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失去资格后,由董事会 根据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