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600798)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在第 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报告,并告知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其他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