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能源(00276) - 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 MONGOLIA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276 附註︰ 地址為 , 為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2港元之普通股 股 (附註b) 之登記持有人, 茲委任大會主席或 地址為 , 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金鐘金鐘道95號統 一中心10樓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以考慮並酌情通過大會通告所載之決議案,並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上代表本人╱ 吾等及以本人╱吾等之名義依照下列指示就該項決議案投票,如並無作出任何指示,則由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自行酌情投票。本人╱吾 等之受委代表亦將有權就於大會上正式提呈之任何事宜自行酌情投票。 | | 普通決議案 | (附註d) 贊成 | (附註d) 反對 | | --- | --- | --- | --- | | 1. | 批准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之物流服務框架協議(「該協議」)(包括截至二零 | | | | |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財政年度之年度上限人民幣250,000,000元、人民幣287,000,000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