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3003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公 司称"总裁")、副总经理(公司称"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和《浙江晶盛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总裁对 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裁五至八人。 第四条 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 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 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职工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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