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002793)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 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 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 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 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 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