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000752)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说明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 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说明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5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进行审慎分析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特此说明。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7、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3、本次交易属于市场化的并购行为,标的企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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