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000890)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FASTENFASTEN(SZ:000890)2026-01-30 09:30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 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下统 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律师出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并根据现行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职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 类型 | 人数 | 代表股份(股) | 占股本比例(%) | | --- | --- | --- | --- | | 出席现场会议 | 3 | 18,229 | 0.0043 | | 通过网络投票 | 406 | 59,501,7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