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002114) - 罗平锌电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杨敏、杨清蓉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 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2026 年 1 月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