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60321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过程中,浙江沪杭甬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合并方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星展亚洲融资有限 公司、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境外财务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 任境内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香港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嘉林资本有限公司担任中国香港独立财务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 1 述聘请行为外,浙江沪杭甬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 为。 三、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财务顾问") 作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并方"或"浙江沪杭甬") 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合并方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中华泰联合证券及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