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60321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江沪杭甬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 发展")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被吸收合并方镇洋发展的独立财务 顾问,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镇洋发展相关的申报和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 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在此基础上有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镇洋发展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镇洋发展披露的相关文件进行必要核查,确信披 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五)本独立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