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5)第 195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达贵所出 具的《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5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已收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 们")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 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审核问询函所列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 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中的释义相同。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 审核问询函第 1 条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资料,1)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80,00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