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贷(01273) - 审核委员会 – 职权范围
Hong Kong Finance Group Limited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73) 本公司董事(「該等董事」,各為一名「董事」)會(「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委員 會」)職權範圍 – 1 –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 《審核委員會 – 職權範圍》 1. 組成 1.1 根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案通過,本委員會成立為本公司董事會的審核委 員會。這些職權範圍被設置為管理本委員會的運作。 2. 成員 2.1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從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該 等獨立非執行董事」,各為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中委任,委員 會人數應不少於三名,而大部份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 名委員會成員應為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 規則(「上市規則」)第 3.10(2)條具備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 理知識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現時負責審計本公司賬目的核數公司的前任合夥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 較後者為準)起計至少兩(2)年內,不得擔任本公司審核委員會的成員: (a) 其不再為該公司合夥人的日期;或 (b) 其不再享有該公司財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