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丰控股(01125) - 公眾持股量最新情况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眾持股量最新情況 茲提述(i)麗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日的公佈,內容有關 (其中包括)本公司股份(「股份」)於聯交所恢復買賣(「復牌公佈」),及(ii)本公司自二零二三年 二月十日起刊發的多份公佈,內容有關本公司公眾持股量的最新情況。除文義另有所指外, 本公佈所用詞彙與復牌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公眾持股量不足的背景 根據本公司於相關時間可獲得的資料,余卓兒先生和余少玉女士(統稱「余氏」)於二零二二 年五月三十日前數年一直累積股份。 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余氏購入113,600股股份,佔當時全部已發行股份約0.03%,使 其總持股量增至33,161,037股股份,或佔當時全部已發行股份約10.02%。故此,根據上市 規則,余氏成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及核心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8.24條,彼等之所有 股份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已不計入本公司之公眾持股量,令本公司之公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