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科技(027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島國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H股發行並上市後適用)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總則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員組成 | 2 | | 第三章 | 職責權限 | 3 | | 第四章 | 決策程序 | 4 | | 第五章 | 議事規則 | 5 | | 第六章 | 附則 | 6 | 第一章 總則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二名。本制 度中「獨立董事」的含義與《香港上市規則》中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含義一致。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青島國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下同)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稱 「《香港上市規則》」)、本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 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以下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或「委員 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