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护公司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1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检查监督及评价活动。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 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 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 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 题,明确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