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信息(01075) - 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出售标的企业4%财產份额
CAPINFOCAPINFO(HK:01075)2026-02-03 14:0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APINFO COMPANY LIMITED* 1075 須予披露交易及關連交易:出售標的企業4%財產份額 出售事項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2月3日(聯交所交易時段結束後),本公司與受讓方及標的企業訂 立轉讓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出售,而受讓方同意收購本公司持有標的企業的4%財 產份額,代價為人民幣132,884,779.64元,惟須受轉讓協議之條款所規限。 於出售事項交割完成後,本公司將不再持有標的企業任何財產份額。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出售事項的適用百分比率(載於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5%,但所有百分比率均 低於2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並須 遵守上市規則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控股股東為北京數據集團,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48.3%權 益,而北京數據集團由受讓方全資持有;同時受讓方透過其另一全資子公司北京工業 發展投資管理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