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国际控股(00629) - 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 条及延迟寄发通函
YUE DA INTLYUE DA INTL(HK:00629)2026-02-04 09:0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 條及 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悅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公告日期為(i)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 內容有關保理協議 5;及(ii)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內容有關保理協議 6(統稱「該等 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之公告(「豁免公告」), 內容有關 本公司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條(「豁免」)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 告所用之詞彙與該等公告及豁免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豁免公告所披露,由於需額外時間準備和落實若干資料以供載入通函(包括(尤 其是)本集團之財務資料),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 本公司欣然宣布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聯交所已向本公司授出有關保理協議 5 至 6 之豁免,條件為本公司必須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或之前寄發該通函予股東。如果 本公司情況發生變化,聯交所有權更改或撤銷授予的豁免。 YUE DA 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