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亮新材(9200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代码:920076 证券简称:国亮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其他专项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