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600800) -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BHCCBHCC(SH:600800)2026-02-05 09:15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渤海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剑锋律师、刘越律 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的二零二六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 做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新提案的提出、表决 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 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