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600452) -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程源伟、谢申丽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 11 点 00 分在重庆市涪陵 区望州路 2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