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27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MUYUANMUYUAN(HK:02714)2026-02-04 22:12

(H股上市後適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治理結構,進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與考核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 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定、審查公司董事及高級 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 應當過半數。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 任,並經委員會選舉產生。主任委員負責召集、主持委員會工作。 第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 者全體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經董事會選舉產生。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六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成員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