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271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MUYUANMUYUAN(HK:02714)2026-02-04 22:1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H股上市後適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領導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 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證券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立提名委員會,並制定 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董事 (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下同)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研究 並提出建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過半 數。成員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 經委員會選舉產生。主任委員負責召集、主持委員會工作。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全體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六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成員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連 選連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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