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27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MUYUANMUYUAN(HK:02714)2026-02-04 22:1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公司的戰略發展需要,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確定公司發 展規劃,健全決策程序,加強決策科學性,提高重大決策的質量,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 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立戰略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 細則。 第二條 戰略委員會是董事會的專門工作機構,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權 履行職責,主要職責是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戰略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獨立董事。戰略委 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員由公司董事長擔任。 第四條 戰略委員會成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戰略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成員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連 選連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董事會 根據上述第三至第四條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1 (一) 對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二) 對《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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