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th Floor,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210036, China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 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6 年 2 月 | | |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