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605169)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新疆洪 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燃气"、"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 2 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 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洪通燃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 号)核准,洪通燃气采用向社会公开募 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22 元。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