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章程》界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 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实现短 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的有机结合。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相 适应,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