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0024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本工作规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在委员会成员 中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