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002430)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股份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工作人员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和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 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是指: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可能或已经对 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者对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以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子公司总经理; (三)公司委派、提名、推荐到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公司其他负有重大事项报告和披露职责的人员。 第四条 涉及重大事项的有关单位和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