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0024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及《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 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 管理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 外界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