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002746) -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 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